蒙郡住房租金補助措施
Supportive Housing Rental Assistance Program
蒙郡住房租金補助措施(SHRAP)是為補助收入在“區域收入中間數"(Area Median Income - AMI) 30% 以下的人或家庭辦的。申請人最高收入限制和其他限制,請看稍后列表。
請注意: 申請人不能自己申請,申請人需要由蒙郡健康福利部 (DHHS) 或公私服務供應組織推荐。
1。 被選條件:
A。 申請人必須具有以下至少一項:
a. 無家可歸者
b.有殘障者
c. 慢性精神不正常者
d. 慢性濫用不法藥物者
e. 同時有慢性精神不正常和濫用不法藥物者
f. 感覺 (Sensory),認知 (Cognitive) 或行動故障者
g. 老人(62 歲以上且須獨立生活或生活須協助者)
h. 從政府或私人監護轉到獨立的青年
B。 申請人是 18 歲以上蒙郡居民愿意住需補助的租房
C。 申請人是美國合法居民
D。 住房人的總收入不得超過 AMI 的 30% (見后表)
E。 總租金不得超過 Fair Market Rent (FMR) 的 110% (見后表)
F。 住房人的總共財產不得超過 COMAR (見后表)
G。 住房人未犯過法
H。 住房人不得接受其他任何政府住房津貼
2。住房福利:
A。租金補助:
a. 住房人總收入的30%要付給租金(包括水電費),剩余的租金由郡政府直接付給房東
b. 如住房人另付水電費,部分水電費可從住房人所付租金內減去
c. 申請到后最多可有 12 個月的補助,到期以前需重新申請延長
B。受惠服務協調:蒙郡健康福利部會給住房人協調其他社會,醫藥服務
批准程序
1。蒙郡健康福利部收到申請表和其他必要的文件后,在 30 天內會書面通知申請結果
2。批准的申請人是照以下條件評分的:
A。申請人或其他家人在現在居住環境下會受到身体傷害
B。申請人或其他家人會被送去公共收容院
C。無家流浪街頭或住在緊急庇護所
D。現住收容院,如馬州精神院等
E。住房人總收入在 AMI 的 15% 以下
F。如無租金補助,未成年的家人會被迫分住
G。現住所是臨時的且無其他可能住所
H。現住所有過多限制且過高租金
3。最多分數的申請人有优先,如果不同的申請人有相同的分數,較低收入者有优先
4。全部經費都被支配后,剩余被批准的人會被放到等候名單上,在等候名單上的人可能被重查選
5。DHHS 會通知被批准的人和推荐組織,DHHS 會派協調人 (Service Coordinator)
和申請人同時填寫住房批准申請表 (Rental Unit Approval Request Form), 申請表批准后,由協調人給 DHHS 一份租約
6。DHHS 會計算租金福利錢數,第一個月的租金會在租約生效的第一個月間付出
30% 大華地區 AMI 表
家庭人數 最多每月收入 最多每年收入
1 $1,579 $18,950
2 $1,808 $21,700
3 $2,033 $24,400
4 $2,258 $27,100
5 $2,438 $29,250
6 $2,621 $31,450
7 $2,800 $33,600
8 $2,979 $33,750
110% FMR 表
住房大小 Fair Market Rent (FMR) 房租限制,110% FMR
總共 1 間房 $995 $1,095
1 間臥室 $1,134 $1,247
2 間臥室 $1,286 $1,415
3 間臥室 $1,659 $1,825
4 間臥室 $2,171 $2,388
5 間臥室 $2,497 $2,747
6 間臥室 $2,822 $3,104
財產限制 COMAR 表
家庭人數 財產限制
1 $2,500
2 $3,000
3 $3,100
4 $3,200
5 $3,300
6 $3,400
7 $3,500
8 $3,600
(2/2007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