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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May 2, 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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拂曉文壇 e-DAWN Articles 李德毅


民主的真諦 - 李德毅
      2014.05.22


自從民國七十六年故蔣經國總統宣佈解除戒嚴後,從此示威,遊行,抗議等事件層出不窮。最初警察與民眾都不熟悉遊戲規則,彼此衝突常常釀成一些流血的暴力事件,現場也經常留下一地垃圾,讓辛苦的清潔隊員增加許多額外的工作!二十幾年下來百姓民主素養日益成熟,執法人員處理方式也逐漸圓融,所以各種群眾運動多半都是以和平理性方式收場,結束後也都會將垃圾帶走。

憲法賦予人民有合法集會,遊行的權力,倘若民眾走上街頭沒有考慮其他人民利益,造成大家種種不變,不但違法擴張自己權力,還將對抗法律的一些人視為英雄,那麼我們多年努力才爭取到的民主制度,旦夕之間也許會化為烏有!

一般而言,群眾多半是呼應發起人的號召而走上街頭, 領頭羊有能力將群眾帶上街頭抗爭,就要負責將他們平安帶回。參加各類群眾運動的份子相當複雜,如果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士煽風點火,那麼熱情有餘而理性不足的民眾,可能就會跟著起鬨,鬧事使得活動變質。我們回顧已往有許多群眾運動都是以悲劇收場,與最初宣稱是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活動有絕大的出入。等到不幸事情發生後,活動的核心成員們立刻撇清責任發表聲明:這些鬧事的人不是我們帶來的,因為來的人太多我們也不知道參加的民眾是何方神聖?不負責任的說法、和違法亂紀的行為,可能會引起大多數人民的質疑!由於運動的正當性不足、它的核心價值就已經變調,將會逐漸失去支持群眾的信任,當熱情的火燄被理智的水滴慢慢澆熄,一場模糊焦點的群眾運動注定是不會成功,只是讓民主蒙羞,憲政陪葬!

如果政府立法權和行政權,無法發揮功能並且藐視人民權益,請願與集會遊行也都無法達到合法訴求,人民當然就可以用所擁有的抵抗權抗議,只是抵抗權並不是用來革命造反,更不可以無限上綱破壞憲政體系,這才是最可貴的民主制度!所有合法申請的遊行或集會,都必須在程序正義之下運行。如果背道而行,人人都可自封為民意代言人或是官員來發號施令,那麼民主程序與選舉制度顯然是多餘了!

有件吊詭的事卻常常出現在群眾運動中、就是運動的發起人手拿麥克風侃侃而談、聲明他們的行動是代表全體人民、令人不解的是全國二千四百萬人中有多少人同意這群人的說法?是否經過公民投票或授權由他們作為代表、否則有什麼資格、立場可以說代表全體人民?既然並未獲得絕大多數人民同意、而自行以全國民眾做為籌碼、藉以完成他們的造神運動這算是民主嗎?更有一些未經申請的遊行目的就是挑戰公權力,這些違法的民眾以公民抗爭有理,公民抵抗有理為口號,衝撞他們所謂的制度暴力!如果這樣非法的行為能夠稱作民主,那麼張牙舞爪的民粹份子,和秉持民主卻容忍暴力行為的無能政府終將毀滅民主!

討論,對話,溝通,少數服從多數而多數尊重少數這些最基本的民主素養。連今天的小學生都知道,為什麼成年之後反而不遵循法治,還將違犯法律的行為合理化、只要違反我們的要求就是不民主!這種說法是真正的民主嗎?和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,順我者昌,逆我者亡的蠻橫做法又有什麼分別?人民如果不反對暴力奪權就是自甘墮落。政府如果不是真心守護民主的程序、制定法案的程序、行使公權力的程序、維護社會安定的程序,就根本不配執政。民主只能用民主與法治來爭取,除此之外沒有人有任何理由和藉口,將破壞民主的事實稱作民主!那群享用民脂民膏卻不負責任、有違選民托負的朝野民意代表。與自我感覺良好、高學歷、但是不知民間疾苦的政務官。以及一位沒有能力照顧百姓生活、真誠傾聽人民心聲與人民對話、優柔寡斷、不能擇善固執任用賢才、又剛愎自用的領導人,往往是許多街頭運動最好的抗爭理由。當這些社運領導人告訴群眾:因為政府當局不顧人民生活,民意代表也沒有替人民監督政府,所以我們的行動縱然違法還是合乎民主,這時法治已經蕩然無存,民主也就遭到踐踏破壞!


社會運動是要反對沒有公義的社會,但是本身就必須行公義之事,為了追求社會價值自身也要接受檢驗,不可以採用違法行為達成目的。有擔當的政府必須要堅持法律應有的底線。社會運動也是為了對抗社會現有的秩序,參與運動的民眾都沒有任何身份的特權,只有理想與權力的堅持。一旦走上街頭抗爭大家都一律平等,堅持原則但不遵循法律,就有可能遭遇合法取締,參加社會運動應當有付出代價之心理準備,人民擁有抵抗權來挑戰政府,政府則手握依法執行法律的權利。雙方對立就該依據社會權力競爭的規則進行,假如是希望政府重視訴求可以採用合法抗議。想要迫使政府接受自己的主張以改變現狀,就要有準備向法律挑戰,與政府展開對抗的決心。衝突一旦發生如果採用暴力奏效成者為王,就改變了現有秩序順理成章有了正當性。敗者為寇,就該敢作敢當無怨無悔,接受法律制裁,切莫不要將民主做為護身符,宣稱自己受到反民主獨裁政府的迫害。

多元化的社會任何議題都會有不同的意見,有些沒有理性的民眾以謾罵、羞辱,攻擊與他們有不同意見的人造成了寒蟬效應,讓沉默的大多數怯於發言。即使偶而表達一些反對這些狂熱份子的看法,就被戴上反民主的帽子,盤踞在一言堂的這群人認定自己才是真正的民主人士。部份政客,和自以為無所不知、實際是唯恐社會不亂、禍國殃民的所謂名嘴,與一些從不作客觀、公正報導、又違反媒體自律、與新聞道德原則的第四權-媒體-,將一些社運人士塑造成權力的怪獸酷斯拉(Godzilla)。他們有意隱惡揚善、美化那些社運民眾的偏差行為、讓這幫人越來越自我膨脹、只問立場、沒有是非、公義,民主變成了他們的萬靈丹。這種行為與五十年前對岸的紅衛兵,一句造反有理就可橫行無阻,搶,砸,偷,盜,又有什麼不同?這些社運份子的脫法行為不但沒有受到譴責,只要與他們有不同的意見或者是言論出現,發表意見民眾的電子郵件,電話,臉書就會被塞暴,罪名就是不民主,可以說民主已經變成這些社運份子的禁臠。縱然他們所作所為是最不民主,這群社運民眾也從來不須要為自己的違法言行負責,因為有媒體與政客,名嘴做為堅強後盾,酷斯拉日益壯大,未來是否會無法控制還是會被真正的民主淘汰,就取決於社會絕大數民眾的智慧和是否會用理智判斷了!

許多社運領導人都主張自己是捍衛民主的鬥士,卻帶頭用破壞法律的方式來抗爭,強調活動完全合乎民主,但是最不遵守程序正義的人就是他們!法律之前人人平等,這才是成熟的民主制度!而不是自認身份特殊就可以顛倒對民主法治的解釋、否定檢察官法官是具有法定性、中立性、客觀性的法律守護人。還振振有詞宣稱:我們當然是違反法律、破壞民主,但是我們有正當性!讀書時曾經上過理則學課程、理則又稱邏輯、是英文Logic的譯音、簡單說是一種運用思維的科學來指示理智的活動、藉由它推論活動時可以有順序、簡易沒有錯誤的進行。不知全國教授理則學的老師們,對於這些社運份子明知自身違法,還主張具有正當性的矛盾牽強全無邏輯的說法如何詮釋?又何以傳道,授業,解惑?

任何社運領袖或是發起人堅持自己的行為、是絕對公義不容許他人挑戰、這類狹隘偏激的觀點、非但不是民主的真意也是價值觀的錯亂、因擁有權力而產生了傲慢、以民主為號召、實際卻行專制獨裁之事、運動的正當性逐漸減弱、政客的嘴臉快速顯露、比較不易得到理性民眾的支持!民主的定義雖然是各有說法,還是有一個最大公約數,美國政治經濟學家熊彼得(Joseph Alois. Schumpeter)認為民主是種選擇政治領導人的機制。對於執政黨和國家領導人如果有不滿意之處,還是可以透過選舉制度來改變。因為民主的基礎是法治,如果因為意見不受重視和尊重,而違法亂紀就辱沒了真正的民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