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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May 2, 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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拂曉文壇 e-DAWN Articles 李德毅


在看守所的日子 - 李德毅
      2014.11.20


喀喀喀沉重的木屐聲音由遠而近,在靜靜的夜晚裡,長長的水泥走廊上,發出的回聲特別大,不用看手錶就知道,是午夜二點三十分,我們的好兄弟又準時出來巡視牢房了!這是一棟日據時代建造的,混凝土二層樓房屋,雖然距離現在已經很有年份了,可能沒有偷工減料依然堅固如新。當初是日本憲兵隊牢房,日本投降後作為看守所,由國軍某地區憲兵隊駐守,監禁違法犯紀的阿兵哥,等待判刑確定後,再移送軍人監獄服刑。


根據地方耆老的說法、日本憲兵隊拘押過許多抗日志士、也有地痞流氓被關在這裡,許多人遭受嚴刑拷打失去性命!因此在當地就流傳,一些有關看守所的怪談。就以夜半木屐聲音來說,只要在那個看守所服役的憲兵,都異口同聲表示,凌晨二時半值勤時都會聽到。不過那位來自幽冥世界之人並無惡意,從未騷擾或驚嚇過憲兵,久而久之大家也都習以為常了。唯有一件事情讓這些,三軍的模範兵有點小小困擾,通常值勤時間是兩小時一班,照規定是在下班前十五分鐘,才通知下一位同志準備接班。奇怪的是每當夜半木屐聲音消失後,下一班憲兵大多都被提前弄醒,卻從沒看見有人由寢室出去!我值班時也多次聽到午夜木屐聲,倒是沒被提早叫醒過。據老班長研判,可能是日本憲兵靈魂半夜遊蕩,因為日本人習慣穿著木屐。至於為什麼會知道,誰是下一個衛兵?就是件玄之又玄的事情啦!不信世上有神鬼的人,認為這是迷信之說、無稽之談,可是看守所二十餘位,身強體壯、耳聰目明、受過嚴格訓練的小夥子,都聽過午夜時分的木屐聲,大部份人也都有被早早搖醒的經驗,這點就不知道該如何解釋了!況且世上多數主流宗教,都有許多關於鬼神的傳說,也各有不同的驅鬼咒語、神符、手印、法器,究竟是否迷信現在還難有定論!俗話說平日不做虧心事,半夜不怕鬼敲門,無論有無鬼怪,不要做壞事總是不會錯吧!


有次半夜忽然有一人大聲尖叫,結果寢室內十來位同袍,也一起歇斯底里的大吼大叫、報名答數、高唱軍歌,還夾雜著三字經,少尉所長是頭一次遇到這狀況,有點驚慌不知所措,薑還是老的辣,兩位老班長趕緊用力吹哨子,尖銳的口哨聲音蓋過了叫聲,不一會功夫,一個一個都住口上床睡覺了,第二天沒人記得昨晚所發生的事,只不過大家的嗓子都有些沙啞。出事那晚我正好休假回家沒碰上,請教老士官長才知道這叫(炸營)、因為經年累月看管這些牛鬼蛇神,江湖好漢,精神壓力太大才會發生。與每晚準時巡邏的那位日本人沒有關係!話雖如此,有些同志還是一口咬定,是(他)搞鬼。沒多久我被調到外事憲兵隊,與美軍憲兵聯手處理,美國大兵違規違紀之事,不知道看守所是否又發生過(炸營)?沒有機緣經歷過這件,難得發生的怪異事情,我始終覺得很可惜!


在看守所曾經遇見一位逃兵,原本是陸軍裝甲兵要服役三年,如不逃亡,大約二十一、二歲就可以退伍。但是進看守所時,已經二十四歲才當了一年兵,看他的記錄,脫逃不少於十次,與他聊天才知道,是不願意過規律、被人管束的生活才變成逃犯。我勸他忍耐二年服完兵役,就海闊天空,自由自在了!他卻告訴我,只要有機會還是會逃跑。東晉末年道生法師講述佛法,能讓頑石點頭,如果想要渡化這位逃兵,也許正如佛祖釋迦牟尼所說:佛不度無緣之人!父母早已與他斷絕關係,逃亡期間以打零工維生,最主要經濟來源,還是靠黑道兄弟接濟。我上班之後,有回無意中在報紙看到一篇,報導黑社會火拼的社會新聞,有名死者和看守所那位逃犯,同名同姓年齡也相近,雖說不希望是他,理智判斷應該不會是別人,想想也蠻遺憾、難過!三十來歲就死於非命,歹路實在是不能行!


看守所開闢有菜園及養雞房,由表現優良的人犯負責,蔬菜雞蛋除了所內人員食用外,還節餘許多可以供菜販收購,貨款就作為公積金。好景不長接連幾個月下來,收入少了許多,但是產量並沒有明顯減少,所長命令我找出原因,憑著在憲兵訓練中心學到的犯罪偵查,我信心滿滿展開調查。一個禮拜下來情況正常,並沒有發現有任何可疑之處,於是逐一過濾這些養雞種菜的人,查出有位新來的人,入伍前以務農為業,因此由他管理菜園雞舍。巧的是自從他來了以後,營收開始慢慢下滑,判斷問題多半與此人有關,仔細觀察一切正常毫無破綻,眼看限期快到了,再不破案就無法交差,感到非常焦急!


只有採取最基本的盯梢方式,有天晚飯後跟蹤到廚房,看見這位嫌疑犯,推著裝有兩大桶,廚餘餿水的拖車往外走。我就覺得有問題,一來這本是廚房伙夫的工作,不應該由他來代勞,再者一般人對於,這些氣味刺鼻的殘羹剩飯,避之惟恐不及,怎麼會自告奮勇去處理?打開蓋子從桶裏撈起一大包,綑綁很嚴密的塑膠袋,只見他臉色發白,等解開繩子看見一堆青菜雞蛋時,他竟然下跪求我不要報告長官。真相大白,原來他將青菜雞蛋放入餿水桶,賣給購買廚餘的養豬戶,贓款則替他寄回家。為求証明,這位現行犯將父親來信給我看,沒想到還真是一位孝子,自從入伍後,生產勞動力不足入不敷出,他只得出此下策貼補家用!


即使情有可原,還是觸犯了竊盜公物罪,我只得將實情向所長報告,並附上數封他父親收到匯款的來信作為證據。所長與幹部開會,我列席報告,結果全體一致同意從輕處罰,軍中之事,可以大張旗鼓辦理,也可以大事變小乃至無事。最後由所長具名,與會人員簽名,將公文呈交憲兵隊長裁處,隊長依照建議批示﹕將這位違法的孝子,以擅自清理廚餘為理由,關禁閉十天。因為他對種菜養雞有專長,往後還是負責管理菜園雞舍,並且視生產數量多寡,發給績效獎金。至於代為銷贓的養豬人家,是好意協助孝子,平日配合尚好,給予警告下不為例,仍然繼續合作。我則因為破案有功,放了三天榮譽假,這樣的處分,情理法都兼顧到了!近來有許多檢察官及法官,遭到民眾,媒體歸類為恐龍級、不食人間煙火的司法官、起訴或者是判刑的結果、也不能符合大多數人民的期待,除了拘泥於法律條文、食古不化、不知變通外,沒有同理心也許是另外一個重要原因吧!